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心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下发的文件要求,制定了2016—2017年保障中心中层管理干部考核方案(含海甸、儋州校区),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心成立中层管理干部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海清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中心党委办公室。
二、在中心党委和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中心党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对中心中层管理干部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测评程序和要求
(一)撰写总结。被考核人要撰写学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个人述职。中心分管领导主持分管单位中层管理干部考核会议。被考核人对照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本单位公开述职述廉。
(三)民主测评。所有测评表格由中心党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印制、发放、回收、统分,并将结果上报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分数将作为中层管理干部考核等次的参考依据。
(四)原后勤集团的总经理助理参照学校处级干部考核流程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束后,由中心党委办公室及时将中层管理干部的述职报告、考核测评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附件: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中层管理干部民主测评表
2017年9月18日
附件: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中层管理干部民主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