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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甸校区4号教学楼窗帘采购及安装公告
    2022年05月20日 08:00

(项目编号:HDBZZX2022-2-14)

 

项目概况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4号教学楼窗帘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2520800分至2022524 1800分(北京时间)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5250900分(北京时间)前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214室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海甸校区4号教学楼窗帘采购及安装

2. 采购方式:询价

3. 预算金额:4.92655万元。

4. 最高限价:4.92655万元。

5. 采购人: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

6. 采购需求:海甸校区4号教学楼窗帘采购及安装(具体详情见以下表一):

表一 海南大学4号教学楼教室窗帘更换清单

序号

项目/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教室窗帘布料

水晶尼遮光面料,遮光率90%,幅宽2.8M,成份:-85%;黏胶   -15%;色差:2,厚度:0.8MM。克重1100G/平方米,颜色:浅蓝(多色可选)。甲醛含量≤300,PH4.0-9.0,防紫外线,无异味色牢度≥3,抗拉强度:经向-320,纬向-300,总长度740.7m,按折叠率为1:2

740.7


2

教室窗帘布带及布钩

10公分天象布带,防老化,防潮,防掉粉,定型效果更好。不锈钢四叉钩,不变形,不脱落,结实耐用。按折叠率为1:2

740.7

3

教室窗帘绑带

本色布车缝绑带,不丢失,整齐美观

112


二、项目具体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须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15天内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10天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产品运费、安装费、设计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不得延误合同签订、货物交付时间。

2. 服务要求:

2.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全新正品,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货物规格不允许有偏离情况。

2.2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参数与安装需求,确保使用安全,如使用过程中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事故、经济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3 供应商须提供1年以上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从安装验收完毕之日起算。保质期内,如采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响应。保质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换、包修或者包退,并承担维修、调换或退货等实际费用。供应商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在保质期满后,供应商应保证以合理的价格,长期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当发生故障时,应按保质期内同样的要求进行维修处理,合理收取维修费。

2.4 采购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合格证进行验收,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须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换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5 供应商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安装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对人员安全负责。

2.6 供应商自行提供安装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2.7 供应商安装产品时不得破坏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供应商须3个工作日内按原样完成修复。

2.8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设备、质量等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2.9 供应商安装前需提前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同意后方能进场。

2.10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经核准由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和实际发票金额四周内支付货款,如遇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及学校封账期,则支付货款时间向后顺延。

2.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其塑料包装材料应符合海南禁塑制品名录要求,如因包装材料、运输环节等被处罚或由于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提供2021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四、询价开启时间、地点

1. 询价开启时间:2022525090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5250900分(北京时间),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52509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办。

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紫荆办公楼214室。

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1. 报价;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21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须加盖公章);

6. 按项目具体要求、需求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须知:

1.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2. 响应文件一份,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单位公章;

3. 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 本次采购活动由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 评审活动结束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将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15天内按照采购公告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超过期限未签合同,采购人重新招标或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6.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 本次询价一次包定,未经同意不得转包、转让;

8.由于疫情原因,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52415:001730按下列要求预约进校(进校申请教程链接:https://its.hainanu.edu.cn/info/1097/2087.htm),预约后,与吴老师联系审核通过(089866275710)。

 

七、踏勘现场时间

1. 踏勘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2. 踏勘时间:2022523日上午930-1130

3. 联系人:吴老师

4. 联系方式:130060022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符老师

电话:089866275710

 

附件: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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