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五食堂一楼、第六食堂二楼、第六食堂三楼(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项目第五次遴选文件》(项目编号:ZY07)有关要求,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向服务热线反映,电话:0898-66279066。
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9:00-12:00、15: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五食堂一楼、第六食堂二楼、第六食堂三楼(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项目第五次遴选结果
后勤保障部
2025年12月12日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五食堂一楼、第六食堂二楼、第六食堂三楼(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项目第五次遴选结果
第五食堂一楼
序号 | 档口编号 | 企业或个体户名称 |
1 | 1号档口 | 海口美兰喜福美记美食店 |
2 | 14号档口 | 海口美兰如雪餐饮店 |
3 | 19号档口 | 海口美兰区两棵树餐饮店 |
个别档口因报名未达到遴选条件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