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七食堂、第六食堂三楼(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项目第三次遴选文件》(项目编号:ZY05)有关要求,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向服务热线反映,电话:0898-66279066。
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9:00-12:00、15: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七食堂、第六食堂三楼(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项目第三次遴选结果
后勤保障部
2025年8月24日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七食堂、第六食堂三楼(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项目
第三次遴选结果
第七食堂
序号 | 档口编号 | 企业或个体户名称 |
1 | 25 | 海口美兰真伊清美食店(个体工商户) |
2 | 28 | 海口龙华王家人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3 | 33 | 海口美兰区甲遇小馆餐饮饭店(个体工商户) |
第六食堂三楼
序号 | 档口编号 | 企业或个体户名称 |
1 | 11 | 海口琼山慧利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2 | 12、13、14捆绑档口 | 海口美兰区港仔朱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3 | 15 | 海口琼山滚滚江河奶茶店(个体工商户) |
个别档口因报名未达到遴选条件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