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方案,欢迎有项目经验和能力的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每班次最高限价为(45座以上):260元/班次。
二、方案提供方资质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承诺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1-2项须与响应方案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供的,征集方案无效,不纳入参考范围。
三、服务需求
1.做好“海甸—观澜湖”校区教职工通勤保障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设 “海甸-观澜湖”通勤专线和临时用车服务。
2.工作日用车通勤路线时间计划表
序号 | 海甸校区至观澜湖校区 发车时间 | 发车班次 | 序号 | 观澜湖校区至海甸校区 发车时间 | 发车班次 |
1 | 06:45 | 暂定 | 5 | 09:30 | 暂定 |
2 | 08:30 | 暂定 | 6 | 11:50 | 暂定 |
3 | 13:30 | 暂定 | 7 | 17:50 | 暂定 |
4 | 17:50 | 暂定 | 8 | 20:05 | 暂定 |
3.临时用车服务
如有考试期间、临时教学任务等学校教学活动,按合同标准进行的用车。
4.服务期限:1年
四、方案文件要求
1.根据项目服务需求填写以下表格提供海南大学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案,方案内容包含每班次价格和商务与技术服务、总体服务方案等。每班次价格必须填写,若没有商务与技术服务方案、总体服务方案的建议性方案可以填无。
海南大学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案 |
每班次价格 | 人民币(大写): |
¥:元 |
商务与技术服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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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服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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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方案征集供应商提供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加盖公司公章,没有加盖公司公章的方案无效。
3.参与方案征集供应商必须将纸质方案用档案袋封面四角盖章,纸质方案封面应有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纸质材料一份。
4.所提交方案版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可自行对征集到的方案(建议)进行合理合法的深化,征集单位不向任何方案提供方支付任何费用。
5.征集单位将对参与征集的方案进行综合论证,最后形成采购方案。
五、方案提交时间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1.方案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6 月1 日- 6月5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人:詹达川
联系方式:18789688833
六、有关声明
1.方案应征单位必须是方案的原创单位,并保证提交的方案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2.本方案仅作为我校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的建议性方案,我校有权使用所收集的方案中的相关信息,但不作为该项目后期服务采购招标的中标相应承诺;
3.凡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
4.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海南大学后勤保障部。
海南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