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五食堂一楼餐厅(自营食堂)档口技术方遴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补选项目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19日至2月21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向后勤保障部反映。电话:0898-66279066。
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8:00-12:00、15:0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五食堂一楼餐厅(自营食堂)档口技术方遴选补选项目遴选结果
后勤保障部
2025年2月19日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五食堂一楼餐厅(自营食堂)档口技术方遴选补选项目遴选结果
序号 | 企业或个体户名称 | 档口编号 |
1 | 海南龙泉大酒店有限公司 | 1 |
2 | 海口伊清阁清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8 |
3 | 海南五粮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 |
4 | 海南椰唛餐饮有限公司 | 19 |
5 | 海南罗布斯塔实业有限公司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