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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海甸校区公共教学楼水电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2年06月23日 15:55

2022年海甸校区公共教学楼水电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DBZZX2022-2-26)

 

项目概况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公共教学楼水电设施设备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服务商请在202262316点至202262816点(北京时间)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62816点(北京时间)前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214室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海甸校区公共教学楼水电设施设备维修服务

2. 采购方式:询价

3. 预算金额:24万元

4. 最高限价:24万元

5. 采购人: 师生事务保障中心

6. 服务期限:1

7. 服务需求:本项目供应商负责海甸校区公共教学楼水电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更换损坏设备的服务(具体详情见表一海甸校区公共教学楼水电设施设备维修项目需求表)。

 

 

 

 

表一 海甸校区公共教学楼水电设施设备维修项目需求表

 

序号

服务范围:维修外包楼宇、楼层、面积参数

单位

数量

维修内容及服务要求

1

阶梯楼 - 竣工时间:1986.7.29、面积:2196平方米、楼层:3

1

1、以楼宇为单位的所有水电设施设备、消防电源线路的保养、维修和损坏设备的更换;不包括上述区域内的教学仪器和电梯前款区域内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损坏设备的更换;

2灯管、灯泡、水龙头、风扇、供水泵、污水泵、开水器等小型零配件的维修更换一般不超过24小时(含楼内多媒体电源开关、线路、线管加固等的维修维护)

3、服从采购人楼宇值班人员和后勤服务热线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与采购人和用户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如遇影响安全生产、考试和正常教学秩序的应急抢修,必须15分钟(含)内到达现场,并进行应急处置,确保采购人财产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如遇有各类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保电任务;

4、维修人员要求:1名项目经理和2名及以上维修员。项目经理为项目具体对接人,须持四级/中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维修员须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项目经理及维修员须身体健康、思想品质优、责任心强、服务态度端正;

5、维修人员在检修后做出判断,水路破损、滴漏,电路烧毁、短路等无法维修的才更换整套材料。

6.项目要求:维修人员衣帽整洁,佩戴工作证上岗,每天7:20—22:30实行常驻签到制管理模式,签到时间为上午7202230分。

 

2

2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01.7.1、   面积:6490平方米、楼层:4

1

3

3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03.9.22、面积:15460平方米、楼层:5

1

4

4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09.9.1、面积:22845平方米、楼层:6

2

5

5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10.9.1、面积:24093平方米、楼层:6

3

6

6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01.8.1、面积:1772平方米、楼层:3

1

7

7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01.8.1、面积:5351平方米、楼层:4

1

8

8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02.8.15、面积:7964平方米、楼层:6

1

9

9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05.11.1、面积:4155平方米、楼层:4

1

10

10号教学楼-竣工时间:2005.11.1、面积:3350平方米、楼层:4

1

11

社科群楼楼-竣工时间:2011.8.1、面积:28126平方米、楼层:8

3

12

李运强理工群楼-竣工时间:2012.12.1、面积:26577.5平方米、楼层:5

3

13

农科群楼主楼-竣工时间:2012 面积:26156平方米、楼层:19

1

14

农科群楼西附楼-竣工时间:2012.12.1、面积:14350平方米、楼层:6

2

15

农科群楼东附楼-竣工时间:2014 面积:14350平方米、楼层:6

2

16

研发楼主楼-竣工时间:2016.8.1、面积:24356.44平方米、楼层:21

1

17

研发楼附楼-竣工时间:2016年、 面积:3670.56 、楼层:3

1

18

图书馆面积:33106平方米、楼层:8

2

19

基础实验楼-竣工时间:2004121日、面积10784平方米,主楼6层、副楼3

2

合计

30栋建筑楼体,建筑面积275152.5平方米。

二、项目具体要求

1. 合同签订后必须按合同内容履行,质量标准合格。

2. 服务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要求按时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及更换;

2.2 委托服务期间供应商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公日常开支和税金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更换的材料和作业工具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2.3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水电安全作业规范,按水电安全作业规程及制度实施,避免发生作业安全事故和职工工伤(亡)等事故。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其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免责;

2.4 若因供应商工作失误造成采购人失盗失窃和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的,由供应商全额负责处理并赔偿;若维修过程中,因供应商人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供应商照价赔偿;

2.5 供应商不得领取采购人购置的设备使用于供应商服务范围之外的更换或销售,一经查实由供应商照价赔偿,采购人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

2.6 供应商维修人员更换的损坏旧件必须当天送回仓库核销,采购人审定供应商更换的损坏维修材料,并及时回收旧件。如能维修的设备,供应商的员工不进行维修而用新设备更换,一经发现,其更换设备的材料费从供应商每月维修服务费中扣除;

2.7 采购人每月回收并统计供应商的维修清单,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维修的及时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8 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责任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9 如因供应商单方面原因维修不到位,不造成教学事故的,每项每次维修扣减维修服务费10元。如造成一般教学事故,则扣除当月维修服务费的30%。供应商因维修工作不到位,一年累计有三次造成一般教学事故,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造成严重教学事故一次,则扣除当月维修服务费的50%,采购人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

2.10 采购人每三个月一次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核定服务费。供应商按采购人核定的服务费开具发票,采购人于下月15日前转帐支付服务费给供应商,如遇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及学校封账期,则服务费支付时间向后顺延;

2.11 供应商将派驻学校的人员制表交付采购人备案,维修员如有变换,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报告备案。项目经理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报告,经采购人许可后,方可变换;

2.12 若因国家教育部、学校的重大政策性规定变动,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为免责。因学校改革、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需要,采购人要终止合同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可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履行提前一个月告知义务,采购人不承担因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13 供应商必须给选派上岗服务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采购人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没有购买保险次数累计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14 供应商不得利用采购人服务场所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提供2021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4. 供应商派驻学校的项目经理人须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派驻的维修员须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

 

四、询价开启时间、地点

1. 询价开启时间:202262816点(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62816点(北京时间),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62816点(北京时间),逾期不办。

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紫荆办公楼214室。

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1. 报价;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21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须加盖公章);

6. 提供项目经理人四级/中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该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购买社保复印件(2022年任意3个月)(须加盖公章);

7. 提供项目维修员低压电工作业证复印件,并提供该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购买社保复印件(2022年任意3个月)(须加盖公章);

8. 按项目具体要求、需求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须知:

1.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2. 响应文件一份,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单位公章;

3. 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 本次采购活动由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 评审活动结束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将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15天内按照采购公告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超过期限未签合同,采购人重新招标或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6.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 本次询价一次包定,未经同意不得转包、转让;

8.由于疫情原因,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6 2808:001130(工作日)按下列要求预约进校(进校申请教程链接:https://its.hainanu.edu.cn/info/1097/2087.htm),预约后,与吴老师联系审核通过(089866275710)。

 

七、踏勘现场时间

1. 踏勘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2. 踏勘时间:2022624日上午930-1130

3. 联系人:符老师

4. 联系方式:1361754116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符老师

电话:089866275710

 

附件: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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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海南海口市人民路海南大学
  • 电话:0898-6627 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