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委员会关于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方案》,经保障中心各党支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报请中心第65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表彰优秀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党支部2个,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1.优秀党员:宋翰文、徐小华、李春妮、林明晶、梁云蕾、吴克用、蒙美智、唐端光、符永安、沈靖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符万祺、詹丹蕊、刘 华
3.先进党支部:第一党支部、第五党支部
公示日期为6月11日至18日。公示期间,凡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中心综合办公室反映情况。受理电话:66290162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