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车单位:
1、为了派车单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经征求部分用车单位意见,现决定从2008年4月14日起,派车单全部归用车单位管理,各用车单位需持盖有贵单位公章的派车单乘车,不盖有单位公章的派车单将不给予派车。
2、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学校,现决定从2008年4月9日起,派车服务电话更换为66279999(后勤服务热线)。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