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信息工作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海大党办〔2018〕29号的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部门要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2.每月的26日前将当月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具体内容详见表格)
3.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部门负责人还要将相关文字材料(基本情况、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后续事态进展和汲取教训等情况)及图片一并报送。
4.所报送的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党办陈颖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