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工会召开第二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李海清总结了过去一年来的工会工作,增补了梁斌同志为保障中心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职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会议由保障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邓井红主持,76位工会会员代表出席。
会上,保障中心党委委员徐小华宣读了《方案》,并就《方案》的出台背景、依据及分配方式进行了介绍和讲解,随后参会的职工代表就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使之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与激励作用。
据了解,在制订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保障中心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促进工作的宗旨, 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系职工切身利益,能否顺利实施,关系稳定大局和提高职工积极性的问题,意义重大。为此,保障中心领导们高度重视《方案》的起草、拟订、征集意见、修改完善等工作,《方案》的初稿,是根据学校有关绩效工资的指导性文件进行草拟,先后经过部门会议、工会委员会议,广泛听取中层管理人员意见、征求职工意见等环节后形成的。
如何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保障中心的一件大事。来自物业部门的工会代表说: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每个职工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如果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会让员工失去工作热情。
此次大会充分体现了职工参与保障中心民主管理的主人翁作用,解除了部分职工心中的疑虑,为保障中心的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注入了新的生机和动力。同时也体现了中心对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务采取民主决策开了好头,为今后中心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保障。
文: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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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李海清总结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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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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