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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的通知》
    2007年12月27日 17:12

中新网12月25日电,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高等学校清真食堂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办好清真食堂,特别是对清真食堂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不允许混灶。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如上信息。王旭明指出,通知同时要求对清真食堂的投入和补贴力度要加大,因为清真学生比较少,对因就餐学生少而造成的食堂亏损,学校给予必要的补贴。同时切实保证每一所高校的清真食堂和清真窗口都要符合要求。

王旭明称,恰巧有一次他率中央新闻单位采访团到四川外语学院采访,那天集体就餐的时候,因为是一桌一桌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就餐,在快吃完的时候,发现有一个学生走到后操作间去,觉得很奇怪,后来老师跟我们介绍,这个学生是来自青海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区学生,他在报道的时候提出来,这个学校虽然有清真食堂,但是清真食堂还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觉得不能分开,必须和非清真人员分开就餐才行,否则他就不在那个学校就读。四川外语学院为了这样一个同学,破例的允许他专门有一个地方,专门给他做,专门让他在那吃。他的要求在我们来说过于苛刻,但是对于这样苛刻的要求,学校做的还很细致。由此可见,从教育部到各个学校对学生食堂的工作很重视,而且采取了很多措施。

王旭明称,同时,教育部要求各个高校食堂、中等职业学校食堂要全面加强食堂管理,稳定学生的食堂饭菜价格,特别是要在减少浪费、降低制作成本、规范操作、降低进货成本、集中采购等等环节上要做好文章,确保质量。同时要求各个学校各个地区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力度,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部在今年的9月份专门就个别学校违反有关要求,将饭菜涨价的情况向全国进行通报批评,引起其他学校的注意。

转载: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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