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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档案馆守则
2008年09月19日 08:32 档案馆  点击:[]

海南大学档案馆文件

海大档〔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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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档案馆守则

一、为维护档案馆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完成档案管理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非本馆工作人员,无事不得在馆内逗留或聊天。

三、馆内要保持安静,放轻脚步,轻声说话,不得喧哗。

四、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丢果皮、烟头、废纸、杂物,不得弄脏墙壁,装具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五、馆内报纸、书刊、用具,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随便搬动,需要动用时,应经档案工作人员同意,用完须放回原处。

六、使用电灯、电扇、空调要做到人离及电关。

七、通常情况下,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凡最后离开的本馆工作人员,一定要关电闸,检查门窗,并锁好大门。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