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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04.2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系统推进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海南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2019-2020学年试卷、2020届毕业论文、2020级教学大纲等教学档案规范情况,特别是学院对《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问题整改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安排

   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督导检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4月23日-30日,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评价指标》(详见附件)开展自查,并确保中心有关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2.督导检查评价:5月6日-28日,中心组织校级教学督导根据期中教学检查评价指标对各学院的教学档案等进行抽查并评价。

   三、其他事项

   1.期中教学检查结果是学校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教学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检查结果以及整改意见除书面反馈给相关学院或部门外,还将以简报等形式向全校公布。对于学生成绩登记错误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将予以严肃问责和处理。

   3.学校教学督导赴学院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安排专人配合督导检查。

   联系人:符金万,电话:66279099  邮箱:fujinwan@hainanu.edu.cn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评价指标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