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毕业离校学生因工作需要,委托他人提取尚保存在学校的档案或学籍档案材料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1.办理委托转档,需要提供《档案暂存协议》、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派遣证或调档案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转档相关手续。
2. 委托他人提取个人档案信息材料,如:学籍、成绩和招生录取名册等,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个人档案信息材料。
为规范委托书书写,提供《授权委托书》范文,供使用者参考。
综合档案室:0898-66279045(查阅个人信息材料)
范文一:毕业生转档《授权委托书》
范文二:提取个人档案信息材料《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