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海大人[2023]36号)文件和《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海大〔2019〕72 号)的工作要求,中心基层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其他规定,参考教授会评议结果,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价,并排序确定推荐人选情况如下:
姓名 | 现任 职称 | 申报职称 | 申报专业 | 岗位类型 | 推荐 排序 |
符晓倩 | 副研 究员 | 副教授(转评)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科研为主型 | 1 |
李石勇 | 讲师 | 副教授 (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教学科研型 | 1 |
符立波 | 讲师 | 副教授 (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教学科研型 | 1 |
何玉涛 | 讲师 | 副教授 (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教学科研型 | 1 |
现将基层推荐委员会排序确定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署真实姓名)的形式向中心人事办公室(分析测试中心209室)反映。
联 系 人:陈静 联系电话:089866253259 手机:13519810038
分析测试中心(精密仪器高等研究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