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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1.10.2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监督与检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及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规范有序和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根据《海南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自评、学校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自评(10月26日-11月7日):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及本次教学检查主要内容自行组织全面检查,重点自查组织实施、即查即改、持续改进举措与计划、检查实效等,并整理自查报告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备学校督导查阅。

2.学校抽查评价(11月8日-16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学校教学督导赴学院现场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及学院自查报告,对照相应佐证材料进行抽查评价。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整改“回头看”:对照上期教学检查整改通知问题清单,检查学院整改落实情况、问题解决的具体措施及实效。

2.课程考试:上学期试卷批阅、卷面成绩合计、成绩报告表与教务系统数据匹配、试题命题与审核、平时成绩构成与评分规范,以及考试过程管理材料归档规范情况。

3.毕业论文(设计):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过程材料归档的规范情况。

4.实验、实习教学:实验实习教学大纲、指导书、报告等教学材料的规范性及成绩评定的客观性。

三、其他事项

1.期中教学检查结果是学院本科教学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依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逐项总结。

2.学校检查反馈意见将以简报等形式向全校公布。对于教学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3.检查佐证材料介质不限(纸质或电子文档)。试卷及毕业论文材料要按照检查组指定清单现场提供,不必提前摆放;实验实习教学大纲、指导书、报告及平时考核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提供5-10份供学校督导查阅。

4.学校检查组赴学院的时间提前2天通知,请做好准备,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联系人:符金万,电话:66279099

附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评价指标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10月26